又双叒叕抄袭!
前几天,美国女性设计师 Tuesday Bassen 在社交网站上炮轰 Zara 的新款服饰擅用了自己的原创作品。
随后,Adam J.Kurtz、Coucou Suzette 等人纷纷表示同病相怜。迄今为止,已有超过40 位艺术家站出来,一致声讨 Zara 的所作所为。
从 LV、YSL、Burberry、Valentino、Bottega Veneta 等一众国际大牌,到如今被踢爆的数十位独立设计师, Zara 的灵感来源还真是海纳百川、旁征博引呵呵。
最让受害者愤怒的是, Zara 在抄袭的时候,几乎是原封不动地照搬。
最让旁观者鄙视的是,面对设计师的指控, Zara 微微一笑:“诉讼方的设计独特性还不够,不足以让全世界的人把这些图案直接与 Tuesday Bassen 联系在一起。我们已经注意到了艺术家的提醒,但是这些提醒对我们而言只是抱怨而已。”
意思就是,对于抄袭这件小事, Zara 从来都没在怕哦,也根本不会改耶。
而最让内助震惊的是,事件曝光之后,我们的媒体上出现了这样的标题——
消费者表示理解和支持?!这样的脑回路,还真是厚德载物。
对于这种臭不要脸的行为,内助只想竖十万八千次中指好么!
骂一下真解气,洪荒之力可算消了一点,现在,还是应该冷静地看看这个问题。
作为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快时尚战斗机, Zara 每年设计出来的新品将近50000种,其中约有12000种投入市场销售,这个数量级差不多是同类品牌的5倍。
不仅如此, Zara 的商品替换率也是相当惊人,总部要求每家门店每周必须有新品上市,每隔3周所有商品一律换血。更加恐怖的是,从创意策划到成品出厂,多少品牌穷尽一年甚至更长时间, Zara 给出的答案是——7天。
这样的速度,要去搞原创,去尊重知识产权……对面的 Zara 想必也是黑人问号脸。
于是, Zara 的运作模式可以说完全建立在了抄袭之上。它旗下有成百名专职设计师,工作内容就是穿梭在各大时尚秀场之间“捕捉灵感”,当那些知名品牌的最新设计问世,他们就迅速炮制出相似乃至雷同的东西投放市场。消费者一看,哇塞,跟××品牌一毛一样呢,价格居然还不到十分之一,真是好不做作好温馨好感人啊。
当然,这种野蛮的生长方式也并非毫无代价。比如在欧洲, Zara 每年都要向若干个顶级品牌支付高达几千万欧元的侵权赔偿。但是就拿2016前三个月的业绩来说,它的净销售额增幅11.5%,总量直达48.79亿欧元——也就是说,它为抄袭付出的成本只是获益的零头。
另外一个代价,想必就是每时每刻都在被数不清的设计师、艺术家不齿或诅咒。拿我天朝来说,早在2011年就有媒体发文称,设计的薄弱是快时尚品牌的原罪,依靠复制粘贴的道路并不能长久。2013年,微博上也曾发起过对 Zara 声势浩大的围攻。结果大家都知道了,那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丝毫抵挡不住涌入 Zara 的消费洪流。
而更为诡异的是,此时此刻,明明是同类型的H&M、优衣库却遭遇了大幅度的盈利下滑,GAP更是惨到关闭75家门店。以此为衬托,不断走高的 Zara 果然一枝独秀。
这样看来, Zara 的经营模式无疑是非常成功的。
它就像是一只可以无限生长的野兽,人们会情不自禁地欢呼于它的凶猛善斗,却不会在意它吃掉了多少原创者的血肉。
好吧,如果只把枪口对准 Zara ,那也是不公平的。因为在抄袭这片广阔天地中,它充其量只是沧海一粟。
2009年,好莱坞影星林赛·罗韩大张旗鼓地推出了个人时装品牌——6126,不想随后被光速打脸。设计师 James Lillis、Jen Kao 相继指出该系列中的服装剽窃了各自的设计作品。
然后大明星傲娇表示:“这种所谓‘抄袭’的说法都是不正确的,完全没有意义。”结果不了了之。
2011年,GUCCI 春装艳惊四座,然而好景不长,有人发现 Yves Saint Laurent 早在1985年就有了神似的成衣作品。对此,GUCCI 负责人言之凿凿:“我们对经典样式做出了大幅度的改动,比如颜色……”
还是在这一年,Stella McCartney 春季女装发布会上,一套礼服被指照抄了Balenciaga 在1967年的经典款式。
同年,当它的秋冬女装面世时,又被扒出基本复制设计大师 Max Mara 在1981年完成的经典之作——101801号大衣。
不过这完全没有影响到设计师 Stella McCartney 的远大前程。次年,她荣获英国时尚大奖的“年度设计师”,品牌也被评为“年度设计师品牌”,甚至打败老佛爷一跃成为谷歌年度搜索量最多的时尚设计师。
讽刺的是,当发现自己的得意之作 Falabella 系列手包被另一个品牌 Steve Madden“借鉴”之后。
左边是Falabella,右为后起之作
了不起的英国年度设计师愤而拿起法律武器,毫不犹豫地跟对方打起了官司。至于结果,内助并不想说。
不难发现,在服饰设计这一行,我们对抄袭的态度跟其他领域是不太一样的。比如郭敬明2002年发表的《幻城》,被指抄袭Clamp漫画作品《圣传》;2003年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抄袭。十多年过去,现在的郭敬明但凡面对媒体,几乎每次还是要重新解释一下这些事情。抛开他死不认账的态度不谈,至少说明这是一个作家很难被原谅的污点。
再者,迪斯尼一部《汽车总动员》叫好叫座,国内电影公司依样画葫芦拍了《汽车人总动员》,此行一出,导演被砸得根本抬不起头。显然,对于影视行业,抄袭照样人人喊打。
但是当相同的问题出现在服饰设计上时,大家会说,你看好多年前的设计到如今还是那么时髦,说明好的作品果然经得住光阴,这是时尚的轮回嘛,多好啊。
好个鬼!人家原版是光,抄袭者只是阴好伐!
还有人会说,你看 Zara 让我们花低价就穿到了大牌最新款,有什么不对?
你情我愿,好像确实没什么不对。
但是内助想说,可能在很多时候,你已经站得足够高,有资本蔑视一切。不过还是请你,尊重每个微小个体付出过的心血。
可能在很多时候,抄袭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带给你最大的好处。不过终究有一天,你会因此赔上几倍于此的代价。
因为抄袭一直都是这个世界上,最丑陋的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