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表现方式
首先是综合考虑对主题的适用性、自身对不同媒介的掌握程度、不同媒介对主题的表现效果、制作难度等,对作品本身的构成元素类型进行初步选择,然后对最终作为作品集的呈现,进行一个内容上的大致规划。常见的图片摄影创作分为主动造型和捕捉记录两类,即“造像”和“照相”,两种工作方式都有主观能动性的体现,只是所占比例不同。当然它们互相边界模糊,也并非全部,同样还有实验影像等方向可以尝试。
1. 主动造型—造像
2. 捕捉记录—照相
七. 样版论证
拍摄或制作一个到多个作品的雏形,尽量保证完整表现目标效果和模拟实际展示情况,综合考虑拍摄/制作难度、主题表现效果、作品集展示难度等对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对于相对可行的方案,进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调整方案改进作品的阶段并进行反复论证,可能出现作品的第一、二、三、四版等。对于明显可行性差的方案,考虑颠覆并重新制定方案。
八. 拍摄实施
按方案进行图片组照、视频系列的拍摄或装置各部分的推进制作,以达到预期表现效果及质量、完成计划数量为标准,完成一组作品。同时按需要对过程进行影像和文字的记录,如照片、视频、笔记、草图等。
注:选择最适合最终作品集展现的拍摄角度及写作方式,设计图的品质以清晰传达信息为基本标准,加入平面设计可以为作品集锦上添花。
九. 后期制作
作品主体制作完成之后,接下来的工作应不仅仅以完善作品本身为目标,更重要的是以保证作品集最终呈现效果为标准将作品本身的细节或作品的记录进行高品质控制并进行后期处理润色。
十. 最终排版
摄影类作品集展现没有非常固定的形式,同学们可以根据以下几点作为参考:
1. 以作品陈列的方式,将摄影作品依据各个项目放置于作品集中。
2. 正向陈列:对整个创作活动的方方面面进行充分展示,即每一组作品的前期准备材料、设计表现和过程记录(以文字、图片的形式进行整理,通过平面设计再呈现为一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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